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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门教育推出群众关切事项集中办理清单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时间:2025-07-1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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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我县主动倾听群众呼声,扎实推动开门教育,经广泛征集民意,现推出群众关切事项集中办理清单:

  1.针对中心城区学校门口、商业区等重点区域拥堵频发、通勤效率低的问题。

  7月底前,对县城区小学门口及周边道路新增限速标志,严格控制车辆通行速度,降低因车速过快导致的安全隐患及交通拥堵风险。同时,优化事故处理机制,充分运用“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快速处理重点区域轻微交通事故,减少事故现场滞留时间,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确保群众出行方便。(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针对窨井盖坑洼不平、影响安全通行问题。

  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压实权属、使用、管理单位责任。6月底前完成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巷道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7月底前完成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窨井盖安全问题整治;9月底前完成主次干道、背街巷道窨井盖安全问题整治。10月中旬前现场查验整治效果。落实常态化巡查、维护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守护群众“脚下安全”。(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3.针对小区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7月底前,摸清我县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需整改小区数量、已有及需配建的充电端口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一区一策”开展补建、改建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屡改屡犯、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4.针对公益性体育场地开放不足等问题。

  全面落实中小学体育场地分时段对外开放要求,明确全县具备条件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除外)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开放,每日开放时长不低于5小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5.针对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面临“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问题。

  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6月底前,完成600户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00户家庭床位建设;7月底前,完成692户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69户家庭床位建设;8月底,对提升行动完成情况组织验收。推动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月底前,加快入户评估需求,摸清改造对象实际改造内容;7月底前,完成650户需求评估,完善需求评估申请;8月底前,完成650户改造对象投资预算;9月底,进行招投标程序;10月底前,按照任务清单进行实施改造;12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并进行验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6.针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

  6月中旬,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在相关渠道和平台再次公布县劳动保障维权和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电话(2024年4月已通过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7月底前,组织县人社局劳动关系服务中心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赴美团、饿了么、京东等新业态劳动者主要就职的营业网点开展政策宣讲。全面推进社保“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即时办”“代办帮办”服务,实现政策红利“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7.针对农村地区快递末端违规收费问题。

  走访全县20家物流、快递公司,印制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告知书和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完善台账资料;在农村寄递代办服务网点张贴“禁止违规收费”的宣传牌,积极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汇报协调,对社会公布邮政快递行业违规举报电话,加大日常宣传和管理力度;县交通运输局与县邮政公司、永康物流公司联合,7月底完成60个建制村物流快递设施和门头制度标识增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

  8.针对部分住宅小区物业质价不相符、公共设施维护滞后、矛盾纠纷化解不畅等问题。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6月底前开通物业服务投诉“码上办”(扫码投诉)平台。7月底前公布首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7月底前成立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方化解矛盾冲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9.针对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

  针对居民水电气计量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摸底情况分别登记造册。7月底前,组织开展计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城区供水供气企业及投诉较多小区、乡镇,对不合格的依法处理。大力推进全县在用“民用三表”监督检查,对问题企业和单位,建立动态问题台账,实行问题销号闭环管理,9月底前争取查处一批案件。对涉及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民用三表”计量不准确和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快办快结,确保群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0.针对城镇燃气安全问题。

  完善731户瓶改管,瓶改电资金申报手续。10月底前,力争完成管道燃气企业整合。推进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智能化监控平台,通过项目实施建设。12月底前,中心城区燃气管网改造完工。(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1.针对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对2025年3月底前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的住宅,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依法3日内办理不动产登记,7月底前完成;对暂不符合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项目,提前开展上门服务,指导服务企业完善资料、做好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后,3日内办结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并协助办理不动产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12.针对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

  7月底前,聚焦肉制品经营和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采购的肉类食材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劣质肉、来源不明肉加工食品的行为。12月底前,对前期排查发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等问题进行跟踪复查并全部处理到位。(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13.针对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6月底前,全面完成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办理中应保未保、超时限审核等不到位问题排查;7月上旬前,实现排查问题整改清零;7月底前,针对性完善政策举措,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做好救助对象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每月10日前,按“民政部门核定、财政部门核拨、金融机构代理发放”原则,通过“一卡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对在工作中故意拖延、刁难或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经办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14.针对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

  加大整治力度,7月底前,对省市下达的疑点数据全部完成核查,并实现整改过半;10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资金追回到位,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5.针对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

  6月底前,加大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项目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对可不予互认的10种情形做好解释说明;7月底前,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在全县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收费窗口、公众号公示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投诉并公开整改结果;12月底前,推动罗山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互认项目达到200项。(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6.针对利用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牟利问题。

  派出七个专项工作组,在6月底前,全面清查全县中小学校教辅材料征订、使用中的违规行为,确保2025年秋季学期全县中小学校按照“一教一辅”原则征订教辅资料。7月上旬,完成全县中小学校服采购情况普查,对受理转办的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全面加强全县校服监管,2025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征订校服的学校均须通过市级平台进行。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7.针对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

  公安交警部门柔性执法,对于短暂停车的办事车辆不予处罚,加强中心门口路段巡逻,确保道路畅通;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引导分流,张贴引导标识,安保人员服务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停车。(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18.针对校园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与中国农业银行罗山分行合作,12月底前,搭建罗山县学校智慧食堂监管平台,组建日常监管、阳光采购、财务共管、营养监测四大系统,将采购验收、采购管理及资金监管各个环节数字化,透明运行。(责任单位:县教体局、中国农业银行罗山分行)

  19.针对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

  7月底前,对历次排查发现的20个漏水坑塘,4个通水问题机井,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有序高质量推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0.针对农村公厕问题。

  6月底前,组织各乡镇对223座农村公厕进行问题排查,并制定问题清单,分类进行整改;7月10日前,排查整改到位,并建立农村公厕管护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1.针对群众对慢性病线上申报政策不理解,通过率不高等问题。

  6月底前,增加一部群众热线电话,县医保中心开展周末延时服务,及时解决群众诉求。7月底前,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发放宣传册等渠道,广泛宣传慢性病申报政策,通过“大走访”为群众答疑解惑。12月底前,切实提升我县门诊慢性病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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