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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20废止时间
关  键  词弱筋,罗山县,解读,实施,振兴,种植,豫财农综,信阳市人民政府,pdf,脱贫
名        称罗山县2025年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 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罗山县2025年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 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时间:2025-05-2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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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2025年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

  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为示范推广“优质稻—弱筋小麦”“优质稻—绿肥”种植模式,扩大农业种植效益、促进耕地质量保护、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进而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信政〔2023)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目标,坚持稳面积、提单产“两手抓”,大力推广“优质稻—弱筋小麦”“优质稻—绿肥”种植模式,建立示范基地,实施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扛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为乡村振兴积蓄强大动能。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度,我县拟投入资金规模共计525万元。其中,计划建设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约5万亩,奖补资金300万元;计划建设弱筋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约3.8万亩,奖补资金171万元;以我县紫云英传统种植区乡镇(街道)为主,计划建设紫云英培肥地力示范基地及种子生产繁育基地合计约1.2万亩,奖补资金54万元。面向开展“优质稻—弱筋小麦”“优质稻—绿肥”种植模式示范推广且符合对应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田大户等实施奖补,辐射带动全县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通过安排就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流转等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带动脱贫户及三类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三、实施地点

  本项目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实施。

  四、工作重点

  (一)建设“优质稻—弱筋小麦”“优质稻—绿肥”高产高效示范基地,提高农田利用率和种植效益。

  以我县中北部乡镇(街道)为重点,示范推广“优质稻+弱筋小麦”种植模式,建设优质稻及弱筋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以我县紫云英传统种植区乡镇(街道)为主,发展“优质稻+绿肥”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建设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紫云英培肥地力示范基地及种子生产繁育基地。

  (二)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田大户等积极示范推广“优质稻+弱筋小麦”种植模式,鼓励、引导、支持他们种植符合要求的优质稻和弱筋小麦新品种,配套集成绿色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做到单种、单收、单贮,努力提升产量和品质。通过科学的“稻麦轮作”,有效提高亩产效率,稳定实现一年两收。

  在优质稻生产的基础上,大力实施“优质稻+绿肥”种植模式的标准化和规模化,集成应用紫云英适时还田与翻耕沤制、紫云英还田后化肥减施等多项技术,不仅能缩减冬闲田面积,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化肥农药减施,还可以有效提升水稻产量和食味,实现“优质优价”,促进粮农增收致富。

  五、支持措施

  (一)支持对象

  1.优质稻品种选定

  优质稻种植不限定具体品种,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国家或河南省审定(引种),适宜种植区涵盖本区域;

  (2)米质达到农业行业《食用稻品种品质》标准二级及以上;

  (3)品种审定的产量水平达到每亩600公斤左右;

  (4)综合抗性好,稳产性好;

  (5)该品种近2年来在我县推广种植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6)经营主体的合法性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备案资料,品种委托经营许可资料。

  2.种植要求

  优质稻种植:选种符合要求的品种一个或多个,相对集中连片达到200亩以上;播种量控制在1.5kg/亩左右;集成组装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做到单种、单收、单贮。

  弱筋小麦种植:从郑麦113、扬辐麦17、扬麦15、扬麦13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品种种植,相对集中连片达到200亩及以上;采用机械条播,适期播种时,播种量控制在15kg/亩左右;按照《罗山县弱筋小麦标准化生产规程》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做到单种、单收、单贮。

  紫云英种植:播种量控制在2kg/亩左右,种植规模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达到100亩及以上,播期不晚于10月10日,播种质量高,能够实现“三沟”配套。播种田块出苗全、长势好,中后期能够获得较高的鲜草量或种子产量。

  3.奖补模式和申报要求

  为更好示范推广“优质稻—弱筋小麦”“优质稻—绿肥”种植模式,2025年面向种植主体,计划采取“套餐式”奖补模式。具体要求如下(种植主体的同一田块只能选择申报A、B中的一个):


序号奖补模式申报要求
A200亩以上优质稻 + 200亩以上弱筋小麦

  目标发展3万亩优质稻+3万亩弱筋小麦。种植主体务必种植200亩以上优质稻+200亩以上弱筋小麦,方可申报。

  补贴标准:水稻≤60元/亩,弱筋小麦≤45元/亩。

B200亩以上优质稻 + 100亩以上紫云英还田或繁种

 目标发展2万亩优质稻+1.2万亩紫云英+0.8万亩弱筋小麦。种植主体务必种植200亩以上优质稻+100亩以上紫云英还田或繁种,方可申报。

  补贴标准:水稻≤60元/亩,紫云英还田/繁种均为≤45元/亩,弱筋小麦≤45元/亩。


  (二)补贴标准

  申报A模式的种植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田大户等),务必种植优质稻相对集中连片达到200亩以上,秋季种植弱筋小麦相对集中连片达到200亩及以上,同时吸纳脱贫户及三类户发展生产。符合申报要求的带贫主体,按照不高于60元/亩的标准给予优质稻种植补贴,按照不高于45元/亩的标准给予弱筋小麦种植补贴。优质稻和弱筋小麦轮作的共同种植区域面积为奖补面积。

  申报B模式的种植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田大户等),务必种植优质稻相对集中连片达到200亩以上,秋季种植100亩以上紫云英还田或繁种,同时吸纳脱贫户及三类户发展生产。符合申报要求的带贫主体,按照不高于60元/亩的标准给予优质稻种植补贴,按照不高于45元/亩的标准给予紫云英还田/繁种的种植补贴。优质稻和紫云英轮作的共同种植区域面积为奖补面积。

  申报B模式的种植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田大户等),若秋季同时种植有紫云英和弱筋小麦,务必种植优质稻相对集中连片达到200亩以上,种植200亩以上弱筋小麦+100亩以上紫云英还田或繁种,同时吸纳脱贫户及三类户发展生产。符合申报要求的带贫主体,按照不高于60元/亩的标准给予优质稻种植补贴,按照不高于45元/亩的标准给予弱筋小麦种植补贴,按照不高于45元/亩的标准给予紫云英还田/繁种的种植补贴。优质稻和弱筋小麦、紫云英轮作的共同种植区域面积为奖补面积。向该类型种植主体分配弱筋小麦种植面积0.8万亩。

  按奖补资金总额的10% 提取助贫资金,用于低收入脱贫户及三类户增加收入。计划7-8月份验收水稻,10-11月份验收紫云英和弱筋小麦,全部验收合格后奖补资金一次性补贴到位。

  (四)资金支持

  奖补资金525万元,申请由罗山县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解决。

  六、联农带农机制

  (一)联农带农模式

  通过安排就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流转等方式,带贫主体与低收入脱贫户及三类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计划发展带贫主体不超过245个,使用助贫资金发展产业,计划带动不少于175户低收入脱贫户及三类户增加收入。

  (二)助贫资金补助标准

  助贫资金每户不超过3000元,每年支付不超过1000元,分三年支付完成。

  (三)助贫资金发放

  带贫主体应与脱贫户及三类户签订带贫协议,根据利益联结机制,发放带贫助贫资金。

  (四)项目监管

  项目乡镇(街道)负责对带贫助贫资金监管,加强防范风险,确保带动低收入脱贫户及三类户增收。

  七、补贴兑现程序

  (一)申报计划

  有种植意愿的种植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田大户等)向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村申报种植计划,填写《罗山县2025年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产业协同发展项目种植计划申报表》;行政村将种植计划申报表上报到所在乡镇(街道)汇总、统一填写《罗山县2025年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产业协同发展项目种植计划汇总表》,报罗山县农业科学研究所纳入奖补计划。

  (二)项目验收

  种植主体根据申报计划,向生产经营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验收,提供购种(秧)凭证(发票)、种子包装袋,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带贫协议,证明种植品种、种植规模及模式符合标准要求。乡镇(街道)成立由乡镇主管部门、财政、纪检及申报主体所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各种植主体申报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在《罗山县2025年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产业协同发展项目验收表》签署验收小组意见,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署乡镇(街道)意见后,连同《罗山县2025年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产业协同发展项目奖补汇总表》一起报罗山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三)审核公示

  罗山县农业科学研究所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乡镇提交的《罗山县2025年优质稻、弱筋小麦、绿肥产业协同发展项目奖补汇总表》,按照不低于奖补项目总数的30%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全县抽查结束后,由罗山县农业科学研究所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抽查结果;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弄虚作假的,取消带贫主体奖补资格。

  (四)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下拨到各乡镇(街道), 由各乡镇(街道)按验收面积将奖补资金发放到户,并负责监督带贫主体按签订的带贫协议按时按量兑现带贫助贫资金。相关乡镇在奖补过程中,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扎实做好技术服务

  建立县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技术人员服务到村、村级农民技术员服务到组、科技示范户带动农户的四级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提高带贫主体种植水平。坚持适时、适用、有效的原则,把科技培训、服务、指导工作培训到村、指导到户。

  (二)聚力抓好示范带动

  以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辐射带动与全面发展相结合,采取“三统一分”(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服务、分户实施)的方式,助推全县“优质稻—弱筋小麦”“优质稻—绿肥”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把农产品品质、亩均效益、示范效果作为示范基地的考核的主要指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到人,逐步形成农业标准化示范生产的新局面。

  (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在推行新型种植模式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同时对各乡镇(街道)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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