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罗山县机关事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等机关行政的事务管理和对内对外接待工作服务。管理四大家机关所属的国有资产;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维修;行政中心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绿化美化;会议中心的维护管理;上级领导来罗山的接待、县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调本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文字、信息、档案、信访工作;负责本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调度机关公务用车。负责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负责中心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
(二)接待股
负责做好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来罗考察、调研的接待工作;参与配合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机关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中心机关的财务管理;负责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计、监督。
(四)综合管理股
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场所房屋基建和水、电、气、暖的供应与维护;负责县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绿化美化、机关食堂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会议中心的管理工作
(五)节能减排股
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和相关统计工作。
(六)机关物业和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后集中保留车辆的管理、维护、调度使用及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