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书记:沈贯力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2.党委副书记、镇长:董宇辰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3.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董宇辰(代管)
分管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机构)。
工作任务:牵头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镇社会治理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社会稳定以及网格管理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委办、政府办、政协机关、政法委、改革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社会工作部等部门。
4.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金 平
分管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任务: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人大机关、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5.镇一级主任科员:董家志
协助金平同志抓好人大工作。
6.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 暄
分管机构:镇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工作任务:负责纪检、监察、巡察、督查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7.党委委员、副镇长:余长立
分管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所。
工作任务: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镇生态环保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委、财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8.组织委员、统战委员:王昱钦
分管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
工作任务: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组织、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9.宣传委员、副镇长:马 举
分管机构: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工作任务:负责宣传、网信、乡风文明、创建等工作; 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宣传、网信、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10.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 欢
分管机构:武装部。
工作任务:负责武装(征兵和民兵管理)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11.副镇长、兼任派出所所长:金 淼
分管机构:派出所(派出机构)。
工作任务:负责派出所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
12.副镇长:杨继梅
分管机构:乡村建设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自然资源所。
工作任务: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居)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振兴、人防等部门。
13.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李承昕
分管机构:平安建设办公室。
工作任务:负责平安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镇社会治理日常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政法委、信访局、社会基层治理中心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