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地址
罗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电话:0376-2123434
地址:罗山县大十字街南(老财政所院内)17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邮编:464200
二、部门负责人
卢明忠 党组书记、局长
三、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商工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商工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县商工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县商工信领域监督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协调推进全县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县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县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县在市内外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县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负责外地驻罗经贸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罗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牵头负责罗山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和统计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贯彻落实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全县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五)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审批管理工作。
(十六)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举措,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
(十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八)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九)负责工业企业改制工作,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改革的政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推进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工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增强自立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步伐。
(二十一)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上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十二)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工程,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二十三)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和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工程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二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二十五)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十七)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二十八)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二十九)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工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与奖惩。
(三十)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十一)承担全县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职能。
(三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承担公文、会议、文秘、机要、档案、统计、平安综治、文明单位创建、政务信息、印章、学习、宣传、党建、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全县商工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的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机构的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信访股。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二级机构的党群工作,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商工信系统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商工信系统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管理股。贯彻落实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承担服务商贸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审批管理;按有关规定对县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及内贸综合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建立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保护和促进老字号等品牌的发展。
(四)外经外贸股。贯彻落实外贸促进政策,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承担全县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口、加工贸易和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合作业务,依法对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进行备案管理;依法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贯彻落实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
(五)市场体系运行调节股。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承担县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研究拟订全县物资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本县物资流通产业政策和物资流通行业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煤炭、建筑材料、木材、机电等重要物资流通和经营管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进行监管;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的网点规划、布局、建设、煤炭经营资格 备案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物资系统的维稳工作。
(六)政务与企业服务股。负责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依法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精简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单位权责清单;负责单位中介服务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跟踪督办工作;组织单位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受理服务对象对单位政务服务的有关投诉、意见和建议,承担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建设。
(七)工业装备与电子信息股。承担轻工、纺织、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食品、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县级药品储备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促进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工业领域环保政策的落实和监督;承担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县内外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全县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核准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县煤矿建设项目监管及安全监管;承担县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作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重点行业关键信 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工作。
(八)工业运行监测与产业融合股。创新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督促合作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计划,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并购、技术引进等;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工业领域 军民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