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 益:乡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2.林 浩: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3.梅志成:四级调研员
分管机构:尤店乡供电所、尤店乡邮政所、尤店乡移动公司、尤店乡联通公司。
工作任务:协助党委委员、副乡长管理电力、能源、通信等工作,协助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管理土地、城建等工作。
4.杨先强:乡四级调研员
工作任务:协助乡党委、政府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具体落实。
5.陈 东: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分管机构: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机构)。
工作任务:负责乡社会治理室日常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物资采购)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社会稳定以及网格管理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委办、政府办、政协机关、政法委、改革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
6.胡文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管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任务:负责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人大机关、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7.缪利华: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任务:协助党委副书记开展中心工作,协管信访稳定、12345热线办理等工作。
8.周相茹: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机构: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组)。
工作任务:负责纪检、监察、巡察、督查等工作。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对应县级部门:县纪委监委、巡察办。
9.简玉婷: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分管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
工作任务: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乡镇生态环保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分管电力、能源、通信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商务、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10.常 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分管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
工作任务: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统筹负责全乡人事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对接县组织、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11.杨 俊: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分管机构: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工作任务:负责宣传、网信、乡风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
对应县级部门:县宣传、网信、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12.江 坤:乡平安建设办公室八级职员
分管机构: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
工作任务: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协助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以及社会稳定;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助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对接县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
13.沈 睿: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机构:分管乡武装部,联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办、自然资源所。
工作任务:负责武装(征兵和民兵管理)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分管土地城建工作,联系村镇规划建设办、自然资源所。
对应县级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
14.陈鹏飞: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分管机构:分管派出所、协助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工作任务:负责派出所工作,协助抓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对接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
15.方俊驰:副乡长
分管机构:乡村建设办公室,联系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任务: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水利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信息上报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秸秆禁烧管控、移民项目工程建设等工作。
对应县级部门: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林茶、乡村振兴、人防等部门。
16.张博: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分管机构:协助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经济建设办公室。
工作任务:负责执法大队工作,分管脱贫攻坚巩固衔接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工程建设。
对应县级部门: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