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来源:时间:2025-04-23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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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5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人事、规划财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全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机关党务群团、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承担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全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全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来信来访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退役安置及军休服务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订全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移交我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就业创业。拟订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和就业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五)优抚褒扬。组织指导开展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全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政府负责的烈士评定事项并做好烈士备案工作,指导开展全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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