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我县拟收储以下1个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用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项目面积 (亩) | 收储价格 (万元) |
罗山县产业集聚区存量闲置土地收储项目 | 罗山县工业大道与工二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 工业用地 | 155.6 | 2691.45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罗山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7日
公示机关:罗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罗山县灵山大道南段
邮政编码:464200
联系人:罗伟
联系电话:0376-7635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