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效能,结合我局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和工作实际,制定《罗山县2025年开展文旅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计划》、《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事项清单,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
附件1:罗山县2025年开展文旅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计划
附件2: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
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罗山县2025年开展文旅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计划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重点/一般检查事项)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对象比例 | 检查时间 |
1 | 文化旅游监管领域 | 罗山县文广旅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 文广旅局:旅游景区管理及运营机构、规章制度、领导职责不清晰等问题; | 旅行社单位以及从事旅游业的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罗山县市场监管局 | 30% | 2025年3月—9月 |
2 | 文化旅游监管领域 | 罗山县文广旅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 文广旅局: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等; | 全县娱乐场所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罗山县市场监管局 | 30% | 2025年3月—9月 |
3 | 文化旅游监管领域 | 罗山县文广旅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 文广旅局: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等; |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罗山县市场监管局 | 30% | 2025年3月—9月 |
附件2 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
序号 | 部门名称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事项 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1 |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一般 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10%以上 | 每年2次 | 现场检查 |
2 |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55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一般 检查 | 娱乐场所 | 10%以上 | 每年2次 | 现场检查 |
3 |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对旅行社单位以及从事旅游业的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旅行社条例》(国务院第732号令)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一般检查 | 旅行社及 其分支机 构 | 10%以上 | 每年2次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