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农业社会化服务?
通俗来讲,就是把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许多环节,从传统的“家家户户亲力亲为”转变为“由专业的服务机构或组织来提供付费服务”。着力解决小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的生产难题。
二、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89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5〕17号)要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服务的环节是什么?
对水稻生产过程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工厂化育秧、机插秧和机械收割三个环节开展服务。
四、服务组织怎么选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录用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招投标经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承接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
五、承接项目服务组织应具备怎样的标准?
1.依法注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公司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
2.承接项目实施的社会服务主体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优先支持省级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3.拥有与其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场地及其他基础条件。
4.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组织机构完善,具有内部定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根据项目作业量统计必须有北斗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乡镇(街道)、村的监管,并且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所需要条件。
六、服务应达到怎样的效果和技术标准?
通过对项目区水稻生产过程的耕、种、防、收薄弱环节开展托管服务,提高粮食作物生产规模化服务率10个百分点。
工厂化育秧要求。叶龄约3叶左右,秧高12cm左右,外观基茎粗扁,叶挺色绿,秧苗整齐、个体间差异小、无病虫害、无枯叶、无杂草,适合机械插秧的标准壮苗。
水稻机插秧要求。秧苗插植均匀度应大于等于85%、插秧深度2cm左右、伤秧率不高于4%、漏插率不高于5%、翻倒率不高于4%、漂秧率不高于3%。
收割要求。使用秸秆粉碎装置收割机作业,做到秸秆粉碎均匀抛撒还田,机留茬高度≤15cm,秸秆切碎长度≤10cm,收割损失率≤3%。
七、补助标准是什么?
对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生产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60%,服务规模种植户的补助资金占比不高于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的标准要求,确定各环节作业服务补助小农户标准为:水稻工厂化育秧不高于31.5元/亩,机插秧不高于19.5元/亩,机械收割不高于19.5元/亩,三环节合计不高于70.5元/亩。规模种植户补助标准为小农户补助标准的90%。项目实施作业财政支持价格最终以招标采购价格为准。
八、补助方式是什么?
按照“先服务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根据服务组织实际完成作业面积进行补助。根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将项目资金的80%用于降低农户服务费用,服务组织享受20%的项目资金。
五、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罗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376-2178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