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罗山县府院联席办会商,有关行政机关调查核实后重新提交材料,成功为王某申报失业保险金。这是自2023年罗山县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以来,成功化解的又一起案例。王某在某学校工作期间,该校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后该校单方面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关系。该校在向行政机关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将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申报为“辞职”而非“辞退”,造成王某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罗山县行政诉讼发案量从2023年底的132件到2024年底的106件,败诉率也从15.91%降至4.26%,在全市名列前茅。通过府院联动模式,多部门、各项举措共同发力,成功化解行政纠纷120余起,取得显著成效。
罗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制定实施了《关于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行动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坚持诉源治理、规范应诉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通报等四个方面着手,推动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罗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推进“双下降”行动牵头抓总作用,2024年以来共召开11次行政诉讼案件专题会商会议、2次重点领域专题会商会议、1次重点案件专题协调会议、1次专项问题推进会议,共研商80余件行政纠纷,成功化解70余起。
罗山县法院和行政部门联动,积极做好联动化解。2024年,罗山县法院对县人社局等单位制发司法建议书5份,对相关重点单位制发败诉风险提示函6份。在推进“双下降”行动中,罗山县还完善了行政诉讼重点案件即时专报,重点指标按时通报机制,共通报4次全县行政诉讼及败诉相关情况,推动行政诉讼“双下降”责任落实。
“开展‘双下降’专项行动,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双下降’指标体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达到依法行政的目标。”罗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王超表示。下一步,罗山县司法局将持续以“双下降”工作为抓手,强化府院联动、推进诉源治理、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最终实现全县行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法治化营商环境明显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