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罗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习活动,在各乡镇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对民间美术、传统技艺、传统戏剧等三类代表性传承人人选,通过反复审议、遴选、论证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经第五批罗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审议,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初步确定豫南传统古民居建造技艺、罗山手把茶制作等十项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罗山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名单(详见附件1),民间美术、传统技艺、传统戏剧等三类34名人选列入第五批罗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2)。
现将第五批34名罗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间美术、传统技艺、传统戏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见报之日计)。
异议受理单位: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联系方式:0376—2123225
电子邮箱:lswhjb@163.com
附件:1.罗山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名单.xlsx
2.第五批罗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docx
二○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