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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2024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时间:2024-06-2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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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202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青山镇范围内,约0.1806公顷,涉及青山镇双桥街道居民委员会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教育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罗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或辖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罗山县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625日至202479日。

  特此公告。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公示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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