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地址
政府办公室
电话: 0376-2178559
地址: 罗山县行政路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邮编: 464200
二、部门负责人
郑先骥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三、职能介绍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审核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请示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市长热线办公室交(转)办群众来电来件的受理分类、交(转)办、协调、督办、催办、反馈、回放、综合分析和立卷归档工作。
(八)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全县政府工作信息的采编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十一)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编制全县目标体系,分解市政府授签目标,定期监控、检查,并做好年终考评,实施奖惩。
(十三)承担县政府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内容采编、更新、技术保障和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机要值班和日常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十五)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联系县内各金融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
(十七)负责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综合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关系;处理县政府办公室日常事务,保证政令畅通;承办县政府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来文来电收发、登记和处理;负责县政府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印、校对、装订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其他事务以及临时中心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
(二)文秘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起草和把关工作;负责撰写领导讲话和各类汇报、上报材料;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公文的统一核稿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的记录,编写会议记录或纪要;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信息科。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罗山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编写县政府大事记。
(四)调研室。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县政府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和重要会议等综合文稿起草工作;配合参与县委重要会议文稿起草工作。
(五)机要室。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机要值班、机要文件运转工作;做好印章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政府和政府办档案管理工作。
(六)县政府督查一室。负责县政府目标的编制、管理、综合考评;督促、检查、监控目标运行情况;分解落实市政府授签我县的各项指标;承担指导、协调全县目标运行任务;负责对全县目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县政府督查二室。负责上级机关对县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县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定县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运行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党委巡视巡察涉及县政府系统整改、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实事等专项工作的督导落实;负责做好国务院大督查、省市政府集中督查等重要督查活动的迎检筹备及相关工作的督导落实;负责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督导落实;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办县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市、县长热线的接听办理。
(七)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网络平台;负责对政府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组织县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
(八)党务室。承担县政府办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
(九)行政室。负责县政府办劳动工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工会、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车辆的使用调度、管理、维修工作;负责机关会议室管理和县政府机关的文明建设、综合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十)县政府法制工作室。负责涉及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 件,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承担由市政府裁决的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应诉、赔偿工作;县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十一)县政府金融工作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 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联系县内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


